发布会现场。石启立摄
11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黑龙江省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有关情况。黑龙江省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赵彦风介绍,公安机关出台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中,包括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不予处罚,并对交通管理领域涉及拖移机动车的强制措施进行解读。
黑龙江省公安厅一级警务专员赵彦风。石启立摄
赵彦风介绍,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是驾驶人、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许可性证件凭证,相关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执勤交警在执法时,发现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的车辆,如果驾驶人能够提供该车辆纸质或电子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不予处罚。如果车辆驾驶人无法提供上述标志的,交警应当进行核查,经核查已经检验合格或缴纳交强险的,仍然不予处罚。
黑龙江省公安厅提醒驾驶人,9座(含9座以下,不含面包车)的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6年内免检,是免予上线检验,仍然需要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在交管“12123”APP上申领电子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带上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办证大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对于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经当场核查有该驾驶人驾驶证信息或其出示电子驾驶证的,一律不予处罚。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黑龙江省自2021年9月1日驾驶证电子化推广应用以来,全省已为365万名驾驶人核发了电子驾驶证,其中哈尔滨124万人。只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正常状态下,且无因容貌改变等特殊原因的,就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的推广应用,极大的便利了驾驶人驾车出行。
赵彦风介绍,交通民警在执法时,发现机动车违反停放或临时停车规定的,应当通过提示告知方式令其立即驶离。能够按照规定时间驶离的,不予处罚。但对长时间占用道路,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的车辆,包括“僵尸车”,交警将依法提示告知,告知后仍不移走或无法联系到所有人的,交警将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拖移。(杨雪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