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齐齐哈尔浩盈钢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牛丽红接到一则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推送的政策公告后喜上眉梢,“国家接续出台的缓缴税费政策,将为公司缓解377万元资金压力,而且缓缴期限是4个月。这笔资金可比贷款还给力,让企业‘过冬’的压力减轻了不少。”牛丽红表示。
记者从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了解到,依据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我省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可继续延长4个月。
为确保此项缓税政策落实落细,我省税务部门充分运用数据集成优势,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市场主体,编制可缓缴税费纳税人明细清册。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发布公告,“点对点”向符合缓税条件纳税人精准推送相关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对于已按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延缓期限将自动延长4个月。
“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缓缴的税费按照之前的政策,已经到期,部分纳税人已按期缴纳入库。这部分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更正纳税申报表,申请办理退税(费),自动享受延期缴纳税款的优惠政策。”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
“我们公司已缴纳到期缓缴税费83万余元,这些已入库的到期税费可以再退税,相当于企业再享受4个月免息贷款,加上前期已经享受的9个月缓缴优惠,整个延期跨度长达13个月,大大压缩了企业的财务成本,有效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更提振了我们的发展信心。”鹤岗市龙江酒业有限公司法人李井泉这样告诉记者。(通讯员 王钊 记者 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