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公众参与度,做好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根据《黑龙江省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拟列入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项目建议(以下简称立法项目建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
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的名称和主要理由,并注明建议人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有草案建议文本或者其他有关材料的,请一并提供。
三、征集时间
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10月14日。
四、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433号,收件人: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制审核处,邮政编码:150090。
2.电子邮件:发送至fazhishenhe2022@163.com,并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
3.网站系统:登录http://sft.hby448.com,进入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互动交流-立法意见征集”栏目。
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司法厅将交由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按照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要求进行充分论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省政府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表
黑龙江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