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与我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扩大和深化各领域的战略合作,加大对我省“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与全国主要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与我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仅今年8月,省政府就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主要金融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8月11日,省政府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聚焦“十四五”龙江开新局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工商银行在“十四五”期间将统筹金融资源,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业务效率和资源配置上对黑龙江省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并在未来五年为我省提供不低于60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综合融资支持。
8月18日,省政府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人保集团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优化普惠金融体系等领域深化与我省的合作。
8月26日,省政府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十四五”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在“十四五”期间将重点在支持黑龙江省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数字龙江建设、支持冰雪产业发展等领域深化与我省合作,并在未来五年为我省提供不低于2000亿元意向性本外币融资支持。
通过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保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强化了双方合作关系,明确了双方合作目标和重点合作领域,为实现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六个龙江”“八个振兴”“九个坚定不移”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的金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