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制造强国战略、《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加快推动我省产业振兴,依照《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黑工信规划规发〔2017〕12号)和《黑龙江省智能工厂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黑工信规划规〔2020〕10号),省工信厅拟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和智能工厂认定申报工作。
申请认定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和智能工厂的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企业须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 企业产品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
3. 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4. 企业已制定智能化发展规划和具体推进措施。
5. 申请认定的车间符合《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认定标准》。
6. 申请认定的工厂符合《黑龙江省智能工厂建设标准》,应建有至少1个黑龙江省数字化(智能)示范车间。
有意愿的企业可登录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查询具体要求和申报方式,向所在市(地)、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