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18-19日我省自西向东有一次明显降雨、降温、大风天气。其中18日夜间-19日夜间为降雨集中时段,伊春南部、大庆南部、绥化东部、哈尔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阴有大雨,其中伊春南部、大庆南部、绥化东部、哈尔滨西部和北部、佳木斯局部有暴雨。降雨同时局地可能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2020)30号)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应急响应级别标准,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8月18日13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IV级应急响应,请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市(地)政府(行署)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0号)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