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省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市(地)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18-19日我省自西向东有一次明显降雨天气过程,18日夜间至19日白天为降雨集中时段,黑河南部、伊春、齐齐哈尔、绥化、大庆、哈尔滨北部、鹤岗西部有大雨,局部暴雨。8月17日14时30分,省防办、省水利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蓝色、黄色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7时联合发布中小河流洪水气象风险预警。国家防总于17日19时针对有关区域强降雨过程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2年8月18日12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地区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立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加强预报预警和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巡查值守、隐患排查、人员转移避险等措施落实,始终保持高度警惕,重点做好山洪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和中小水库安全度汛的防范应对工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