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气象台预报,8月7日我省自西向东有一次降雨过程,中东部各地多短时强降水,局地性强,雨量分布不均,最大小时雨强可达40~60毫米。伊春南部、绥化东部、哈尔滨部分地区累计雨量50~70毫米,局部80~100毫米,个别乡镇可达100~120毫米;黑河东部、绥化西部、鹤岗、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鸡西、牡丹江北部等地为30~50毫米,局地60~80毫米。本次雨量较大地区与4-5日降水落区有重叠,表现为较强的对流天气特征,短时雨强大,局部地区最大阵风9~11级。
根据上述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0号)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应急响应级别标准,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决定于8月7日8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大风)Ⅳ级应急响应,请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市(地)政府(行署)按照《黑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0〕30号)要求,做好相关应急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