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发布了《全省公安机关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让执法更有“温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四张清单”涉及治安管理、禁毒管理、交通管理等领域,制定了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7项、从轻行政处罚17项、减轻行政处罚16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项。
“四张清单”规定:违规举办大型活动,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未按规定配备娱乐场所安全检查设备等17种违法行为,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网络运营者不履行身份信息核验义务,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未携带许可证、备案证明等16种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行政处罚的,从轻行政处罚。
对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行政强制,对拖移机动车的行政强制,具有违法行为情节显着轻微的、没有明显社会危害性的、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情节的;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系统中能够查询到相关信息或者能够提供电子、纸质证明情节的,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