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各位考生:
现将2022年度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以面试资格确认工作结束后发布的《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下同)。
二、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2年8月5日至7日举行,每日早8:30全省统一时间开始面试。
各考区考生进入面试地点的时间以考生面试准考证标注的时间为准。
三、面试方式
省直机关部分职位采用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全省其他职位继续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三个类别分别确定考试内容。具体面试方式,以《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标注的面试方式为准。
四、面试地点
考生面试所在考区以《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规定的面试考区为准,面试地点以考生面试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省直:黑龙江大学C区三号教学楼(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哈尔滨市: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第一中学校(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喜庆路8号)
牡丹江市:牡丹江市第二高级中学(牡丹江市平安街东五条路1号)
佳木斯市:佳木斯市二十小学万达校区(佳木斯市郊区万达路256号)
大庆市:大庆市第二十三中学(大庆市萨尔图区经三街385号)
鸡西市: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鸡冠区长征街1号)
双鸭山市:双鸭山市第三十一中学(双鸭山市尖山区世纪大道127号)
伊春市:伊春市伊美区第六中学(伊春市伊美区通山路8号)
七台河市:七台河市第九中学(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197号)
鹤岗市:鹤岗市第三中学(鹤岗市向阳区新兴路)
黑河市:黑河市第一中学(黑河市爱辉区中央东大街东50米)
绥化市:绥化市第九中学(绥化市北林区工农路146号)
大兴安岭地区:大兴安岭实验中学西校区(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长青大街110号)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
参加面试考生请于8月2日9:00至8月4日17:00,凭本人身份证号和笔试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打印面试准考证。
六、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提前熟知考点所在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外地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和住宿,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在前往考点途中要全方位做好个人防护,坚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常用酒精湿巾、消毒液等做好手部消毒。
(三)考生在考试前应做到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同时,考生及共同居住人还要做好个人考前体温测量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目前所在社区报告并与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联系。
(四)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22年8月1日17:00前与报考职位所在考区联系(联系电话见附件),按要求报备。需延期面试的职位和时间将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和面试准考证。
(二)考生需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严格遵照执行。
(三)考生需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面试考点,迟到者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需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五)考生在进入候考室时需第一时间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放至指定位置。抽签开始后,随身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除核验身份、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具体招录职位只有1人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八)考生需自行准备当日午餐及饮用水。
附件:各考区联系电话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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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考试权益,确保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省直考区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并遵照执行。
一、考生须详细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哈尔滨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和要求,特别是外地考生应合理安排行程和住宿,以免耽误考试。
二、考生应按要求签署《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
三、考生在考试前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跨地区流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应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时供工作人员查验。
四、考试当天,考生“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携带具备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入场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下同),体温<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参加考试。
五、考生体温≥37.3℃或“龙江健康码”黄码,经考点防疫负责人评估研判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生进入考点后,除身份核验和答题时摘下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进入考点时,“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不能提供“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入场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考前7天内,有国内已公布的涉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按要求报备和接受属地管控的;
3.尚处在治疗、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入境人员等;
4.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和不符合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情况。
八、考生进入考点后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主动向考场工作人员报告,并接受防疫有关规定处置。
九、对于不履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刻意隐瞒病情、伪造信息(材料)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考试组织工作及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ljsgwy.org.cn)。
黑龙江省公务员局
202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