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截至7月18日14时,黑龙江干流水位已全部降至警戒水位以下。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省防指领导同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18日18时结束全省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省已进入主汛期,各地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汛形势之紧迫、任务之艰巨、职责之重要。深刻汲取“7·12”五大连池市突发山洪灾害教训,做实做细预报、预警、响应、转移等重点环节工作,强化24小时值班值守,提升全链条防范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六必查”,盯死看牢水库塘坝、尾矿库、矿山、江河、山洪地质灾害、城市防涝等重点部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