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国家实施了部分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下称省税务局)了解到,新政策实施首月,全省共减征车辆购置税1.6亿元,减征车辆2.6万辆。
据了解,该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据省税务局税收大数据显示,随着促进汽车政策措施叠加促进了乘用车消费市场回升,带动了汽车流通环节销售大幅增长。6月份,全省汽车及零配件批发业销售收入实现41.2亿元,创今年以来单月最高水平,同比增长41%、环比增长86.3%。全省汽车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8.4%,环比增长101.6%,上半年累计增长28%,拉动全省制造业销售收入增长1.3个百分点。(王钊 记者孙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