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18〕30号),落实黑龙江省兴边富民行动规划,深入推进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培养造就一支高质量农村教师队伍,我省2022年继续实施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采取定向、定岗、定编的方式,从农村考生中招收313名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为便于广大考生掌握政策、精准报考,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现集中回答考生和家长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哪些省属师范院校负责培养工作?
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大庆师范学院、黑河学院、绥化学院承担2022年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培养工作。
二、毕业后的就业去向是哪里?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培养方向为省内脱贫县和陆地边境县(统称定向县)外的其他地区农村公办中小学校(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
三、如何报考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
招生工作列入我省普通高校提前批次录取,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拔,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学校同批次最低录取线之上。在提前批次按顺序志愿投档和网上征集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补充志愿时重新公布剩余计划,并按补征的考生志愿及录取要求,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享受哪些优惠性政策待遇?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免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优秀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资助政策。
五、毕业后如何安置就业?
对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须取得学士学位),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用人学校与毕业生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为每一位毕业生落实任教学校。在协议服务期内,可在本县镇内相应层次和类型的公办学校间流动。
六、履约和违约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入学前必须与培养学校、报考签约服务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三方协议书。约定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士学位)按专业对口原则,定向回到报考签约服务地农村中小学(含农村职业学校)、幼儿园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约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鼓励、支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
出现在校期间触犯法律或违反校纪被开除学籍、毕业后未按协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因个人过错未取得学士学位等情形,视为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违约,应按协议规定返还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