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出台措施,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分工落实,全面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重点工作。
黑龙江省公安厅要求,进一步深化受立案制度改革,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明确受立案监督主管部门,强化监督制度有效运行,继续深入推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执法管理中心应用,强化人员配备、完善制度流程,实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高效、有序运转,为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执法保障;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全省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重点工作特别是受立案制度改革、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应用等工作,以及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相关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充分听取基层办案单位和民警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对发现的问题短板尽快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