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部署要求,省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制定了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统筹部署,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印发《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工作目标,在省公共信用中心成立了信用修复工作专班,建立全省工作联系机制,实行周例会制度,定期梳理汇总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摸清底数,建立全省“总台账”。省公共信用中心将“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推送至各市(地)、中省直有关部门,逐条核对、认领反馈,建立全省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存量总台账,包括全省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息7399条,全省行业系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28664条,为下一步信用修复工作成效提供了依据。
开展培训,提升修复整体水平。组织召开了由各市(地)信用修复工作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参加的“全省‘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会议”,就信用修复工作全流程、各环节实施要求及操作规范进行专题培训,针对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以及实际操作中高频易错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讲解。通过培训,市(地)层面的初审退回数量明显减少,工作质效明显提升。
明确目标,压实落靠工作责任。定期印发《工作提示》函,要求严格按照“三个100%”目标,于7月底前完成“存量”修复,并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进展情况。同时,为处理好“存量”与“增量”交叉问题,要求各市(地)、中省直有关部门对6月1日后新产生的市场主体失信信息单独建立“增量台账”,与“存量台账”并行,同步管理、同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