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为深入贯彻2022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按照省总河湖长5号令部署和省委书记许勤批示要求,省河湖长办组织召开“全省小微水体排查治理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迅速启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工作。
会议传达了省委书记许勤关于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批示,解读了省总河湖长5号令及《关于迅速全面启动小微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讲解了小微水体现场排查流程和“黑龙江省小微水体核查填报系统”功能。
会议指出,全面开展小微水体排查治理工是全面解决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环境保护“盲点”、“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各地要切实增强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治理小微水体作为强化河湖长制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治理小微水体对改善人居环境十分重要。各地要严格按照省总河湖长5号令要求的时限,完成小微水体排查治理任务。要对照排查标准,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大排查,对排查系统推送的卫星遥感疑似图斑要逐个复核,逐个明确是否属于小微水体。6月30日前建立小微水体名录,7月15日前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7月15日前完成小微水体河湖长公告和公示牌设立。各地要查明小微水体污染源,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7月15日前市(地)组织制定完成辖区内小微水体治理整体方案。各地要根据实际,完善落实小微水体河湖长巡查等相关制度,加强小微水体检查。完善小微水体“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机制,加强执法协同联动。建立“河湖长+监督员+保洁员”长效机制,落实小微水体日常管护经费,设立监督员和保洁员,将小微水体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建立水质监测机制,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爱水护水氛围,确保小微水体水质向好。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相关部门协同参与的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责任体系,确保工作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各地要成立总河湖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共同打好打赢这场硬仗,确保每个小微水体都有人管、有人治、有人护。各级河湖长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分办督办作用,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集中力量进行小微水体排查治理。省河湖长办将对该项工作专题调度和暗访推进,严格考核赋分。对排查治理工作不实不细、瞒报漏报、被动应付、不求实效、没有完成任务、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充当保护伞、失职渎职、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相关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
省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测绘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市(地)、县(市、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