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导考评问责工作专班按照《黑龙江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申请开办、获得要素、生产经营和退出市场四个重点环节,聚焦黑龙江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提升路径,认真学习全国6个试点城市和8个先进省份、22个先进城市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在借鉴、复制、参考、自主创新基础上,组织19个省级工作专班和各市(地)对我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进行动态调整。19个省级工作专班在226项工作任务基础上,补充完善提升159项工作任务,工作任务达到348项。其中,补充工作任务122项,完善工作任务23项,提升工作任务14项。13个市(地)在2922项工作任务基础上,共补充完善提升工作任务2510项,工作任务合计达到4941项。其中,补充工作任务2019项,完善工作任务290项,提升工作任务201项。截至目前,19个省级工作专班和各市(地)坚持工作任务数量只增不减,指标水平只升不降,将调整后的工作任务全部纳入台账管理,实施挂图作战。
此次动态调整工作任务以“瞄准一流目标、大胆解放思想、全力跳起摸高”为指导原则,坚持锚定争创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自觉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置于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大环境中定位,聚焦营商便利度和服务水平提升筹划,围绕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考量,调整后的工作任务全部对标对表目前全国一流水平,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格局由省内看短长,变为敢于站在全国营商环境大舞台上与先进省市争高下,调整后的工作任务将成为未来3年全省上下争创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新坐标和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