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系列文件精神,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一季度“双公示”工作评估,于5月27日就评估结果进行了通报,我省工作成效较为突出,位列全国第4位。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对于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改善和优化地区营商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省营商环境局作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高度重视“双公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强化各级政府的领导职责和各级政府部门信息报送的主体责任,采取“统一归集、统一公示”的方式,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建立省、市两级管理制度,实施“双公示”信息归集情况月通报,及时传达国家工作要求、共享全省工作动态,确保我省“双公示”工作始终处于国内领先行列。
省公共信用中心作为全省“双公示”组织实施单位,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开发了“黑龙江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报送系统”,采取基于互联网为各部门开通用户端口报送信息的模式进行数据归集,并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开设“信用公示”专栏,统一公示全省“双公示”信息。
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推进机制,落实“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评估”举措,推动“双公示”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