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督促药店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6月3日,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带队,组成四个检查组分别到哈尔滨市南岗区、香坊区、道里区督导检查端午节期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
检查组现场询问从业人员、调阅相关记录,对药品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实名登记销售“四类药品”情况、从业人员和入店人员健康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督查,并叮嘱药店从业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强自身防护。
各检查组强调,药店是人民群众购买药品的重要渠道之一,在疫情防控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哨点”作用,零售药店要积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社会担当,自觉履行各项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测温、查验双码和核酸检测报告、隔离销售、消毒杀菌等措施,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品,共同筑牢疫情严密防线,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四类药品”监管,确保无死角、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