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5月30日,黑龙江省水利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2022年黑龙江节水行动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对年度节约用水工作进行再部署。
《要点》提出了2022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63.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保持在0.61以上等4项主要目标;明确了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和科技创新引领等6个方面20项年度重点节水行动任务;强化了政策制度推动、市场机制创新等2个方面8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要点》要求,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责任,主动协调参与单位开展工作,推动节水行动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