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利厅印发《关于推动党建和水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旨在树牢机关党建和水利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理念,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水利业务工作全过程,完善党建和水利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持续发挥党支部在推动水利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力争打造一支精通党务、熟悉业务的党务干部队伍。
《措施》指出,厅党组和厅直单位党委会议要坚持谋划业务工作时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龙江水利改革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把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水利主责主业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措施》要求,要建立党建和水利业务工作融合的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四个体系”,形成研究部署,狠抓落实,督促检查、及时报告,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将创建党建和水利业务工作融合品牌作为服务中心大局,持续用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载体,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水利业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加快补齐民生领域水利短板。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推动机关专职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之间双向交流,促进党务干部懂业务、业务干部懂党务。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队伍。
《措施》将有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水利业务工作相融共促,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进一步增强推动机关党建和水利工作深度融合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政治自觉,努力实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不断提高党建质量,推动龙江水利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