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黑龙江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防疫须知》,明确黑龙江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5月14日至15日举行。
据了解,考生应在考前14天(4月30日起)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行测量体温。填写《黑龙江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为入场重要凭证,否则不得参加面试。考生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能参加面试:不配合入场核查或材料不齐全的考生;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考生;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处于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他限制流动的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考生。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以采样时间计算,5月12日及以后均视为有效。
据介绍,面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报告》参加面试。考生进入考点时,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须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面试的条件。考生如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需服从考点及防疫工作人员的后续考试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能在考点逗留。
省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应主动配合考点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提交的《健康承诺书》《核酸检测报告》等防疫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考前14天及面试期间,考生非必要不离开考区所在市。由于不同地区防疫措施有所不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区所在地最新防疫防控要求,及时返回并按要求和规定进行健康管理及完成风险排查,以免影响面试。本次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考生在考前应及时登录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的“成考频道”和官方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招生考试院”接收或查阅考试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记者 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