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安委会组成9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进一步督促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全省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深入企业实地检查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对13个市(地)政府(行署)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其中对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实施驻地督查;每个市(地)至少抽查2个县(市、区),重点行业领域至少覆盖5个,每个行业领域至少抽查1户企业。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包括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情况;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及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部署及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加强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范措施制定落实、隐患问题整改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项目开工和复产复工安全等,以及参照《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督查检查的事项。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积极配合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推动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落靠,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督导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和落实“双签字”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隐患及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责成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并跟踪督办,确保生产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非法违法行为处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