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的消息,为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减轻群众负担,4月22日,黑龙江省医保局、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测定项目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降低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单人单检价格,由之前的每人次最高不超过28元降至24元;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冠病毒核酸混采检测技术规范进行的混检价格,由之前的每人次最高不超过8元降至4元。新的价格自2022年4月25日执行。
此次核酸检测价格调整,是黑龙江省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新冠病毒采样规范修订和平台相关试剂耗材价格等因素进行的调整。
《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属于“应检尽检”的,按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并按混检标准收费,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挂号费、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
《通知》要求,各市(地)参照在哈中省直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