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玉刚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哲为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张云凯为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决定免去:
徐建国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张丽娜的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职务;
锡东光的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启胜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洛大雨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初泽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免去:
姚绪庆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孙冰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郭延泽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农垦林区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批准免去:
栾福成的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贾一锋的绥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张丕义的塔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马波的漠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于世伟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免去:
钱福永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职务;
程显波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旭东、吕明杰为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李力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凤玲的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9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迟钝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甲平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谢显才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军、李子鹏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曲贵武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庭长;
张慧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庭长;
陈琳为双桦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颖异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李伟勋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矫洪飞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雪冰为九三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车东奎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鑫、赵晋龙为亚布力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牛海林为沿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张丕义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波、于长河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姜明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
免去:
李玉彬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谢显才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钟起锚、代跃军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卫忠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魁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马常利的宝泉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雪、佟德臣的建三江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陈琳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曲贵武的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张慧的红兴隆人民法院南横林子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武玉成的九三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马宝山的绥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石似玉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井玉亭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张嵩的黑龙江省林区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李颖异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郭庆钢的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明宸的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静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雪冰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朱佳波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员职务;
孙永辉的绥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牛海林的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刘力、鲁云飞、赵晋龙的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百志、张晓兵、濮进勇的绥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鑫的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尹立忠、张清河的沿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