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全面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三个方面,从最困难群体入手、从最具体工作抓起,全力办好10项民生实事,认真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改革,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二是面向儿童福利机构孤残儿童开展“认亲助养”活动;三是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格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四是指导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五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蒲公英”行动,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六是开展“金色暖阳、情暖基层”慈善社工专项行动;七是大力推进殡葬惠民,逐步提标扩面;八是开展“关爱老人”行动,完善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政策;九是开展“社会组织登记便民服务”行动;十是开展“讲好龙江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行动。(信息来源: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