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推进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胡亚枫,副省长李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显刚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宋宏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地方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把握新时代特征,适应新时代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地方立法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紧紧围绕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十个新突破”和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目标来谋划安排立法项目,将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要完善立法工作格局,处理好各方关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大主导与政府依托协同推进,形成立法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坚持立法为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快速、精准衔接,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立法社会参与度,尊重立法规律,加快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步伐,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的立法项目,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龙江贡献法治力量。
会上,省人大法制委、财经委,省司法厅、省营商局等部门负责人介绍了立法项目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和省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记者 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