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3月30日起调整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在全省高速公路范围内通行交通管制措施。
由原每天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我省内高速公路,调整为每天0时至6时禁止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省内高速公路。0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行驶速度要求车辆在不超过限速标志的前提下,在高速公路上不低于每小时60公里不高于每小时8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记者 孙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