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上午,记者从黑龙江高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全省法院2020年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85件,救助涉案群众264人,发放救助金1210.5万元。
据悉,2020年,黑龙江高院深入贯彻最高法院“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的工作目标,秉持“当赔则赔、应救尽救”和“把好事办好”的理念,与相关部门制发了《黑龙江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意见(试行)》,推动全省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立案、办理、文书制定、资金发放等程序的顺畅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使司法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透明化、阳光化,更好地保障案涉弱势群体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黑龙江高院将畅通资金保障渠道,逐步完善与思想疏导、法律援助、诉讼救济、其他社会救助等救助方式的衔接,逐步减少因访救助所占比重,在“应救尽救”的基础上实现“应救早救”,进一步保障基本民生、树立司法权威。(记者 谭湘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