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强力推进“断卡行动”,针对非法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采取最严惩戒措施:5年内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转账,不能网上购物,不能使用微信支付、支付宝……2891名开贩“两卡”人员被惩戒,从源头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据介绍,“断卡行动”是全国性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的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2916名,打掉开办卡、收贩卡团伙220个,收缴银行账户1677套、手机卡18000余张、微信、抖音社交账号2660个,对682个通信运营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约谈整治,对2891名开贩“两卡”人员实施信用惩戒。
省公安厅联合省通信管理局出台《黑龙江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管理意见(试行)》,对公安机关认定的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和非法开贩手机卡人员,采取5年内不得新开手机账户,名下只保留唯一通讯账户;5年内暂停银行卡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新开户的惩戒措施。相关个人在惩戒期内不能在所有银行机构开办个人或对公账户,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不能开通微信支付等移动支付业务。(刘雪晴 记者 孙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