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共有460家企业获得科技创新券补贴4092.30万元,对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复工复产、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券促进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近日,黑龙江省科技厅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建立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库,并下发了《关于组织科技服务机构加入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库的通知》。
按照《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应组织所依托的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学数据中心、科技资源库等科研基地平台注册登记入库。各市(地)科技管理部门应积极组织没有加盟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的当地优质科技服务机构,加入共享服务平台,再申请注册登记入库。
申请登记入库的科技服务机构须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服务机构,或具有独立对外提供服务资质和能力的非独立法人机构(如二级学院、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学数据中心、科技资源库、大科学装置等);应当具备科技服务能力,有不少于5名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中有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人员等。
入库单位须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http://zw.hljsti.cn)注册成为平台加盟单位。科技服务机构通过省共享平台网站在线申请入库,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1日16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省科技厅负责对申请的服务机构组织开展认定,形成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拟入库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服务机构录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库,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并向社会发布。(赵传江 记者 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