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内成品油调价信息,自2021年1月15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价格(标准品)每吨分别提高185元和180元。调整后,89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7560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每吨6605元。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价格分别为每吨6830元和5875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油价格执行;相关价格联动及补贴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其它相关成品油价格政策按《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