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精准及时做好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要落实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保障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按规定及时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对收治新冠肺炎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必要的医保资金,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要严格落实核酸检测价格政策和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纳入医保支付政策,全力支持“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进一步强化医保“八个办”服务,加强宣传引导,认真细致做好服务热线值守和窗口经办服务,坚决避免窗口办事难等问题,千方百计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信息来源:省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