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回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一个少数民族,总人口981.68万人(2000年,不包括台湾省),全国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回回”最初为他称,后来才演变为自称。“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指唐代以来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葱岭以西部分地区)一带的“回纥”人(“回鹘”人)。“回回”可能是“回纥”、“回鹘”的音转或俗写。南宋时,“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纥”、“回鹘”外,还包括葱岭以西的一些民族。这都和现在所说的“回回民族”不同。十三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期间,一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我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国各地。他们被称作“回回人”,是当时“色目人”的主要部分,后来他们也就以“回回”自称了。
回族也有一些他称。宋元时期,蒙古民族的官方文书将回族先民称为“撒尔塔兀勒(Sartqul)”;元代将Musulman(穆斯林)音译为“木速蛮”和“木速鲁蛮”,意思等同于汉文中的“回回”,此种情形也见于明代的《回回馆杂字》(汉语、波斯语分类词汇)、《高昌馆杂字》(汉语、维吾尔语分类词汇)。迄今,在不同地区,各个民族语言中对回族还有各种的他称。藏族将回族称为“卡西(Kace)”,可能因为西藏部分回族来自克什米尔;蒙古族称回族为Hotun,据说当地回族来自和田;新疆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则将回族称为“东干(Tung’gen或Tung’gan)”,据说因为当地回族来自潼关,也有将Tung’gan解释为“留下来居住”;因回族中马姓较多,四川彝族地区将回族称为“马家(Majia)”;云南的佤族和傣族将回族称为“帕西(Basi)”,意为来自波斯的人。不同的称呼不仅反映出回族和众多民族杂居的情形,也反映了回族来源的多元性,以及职业和迁徙的特点。
当代回族通用汉语,不同地区持不同方言。在回族先民东迁初期,是阿拉伯语、波斯语和汉语同时使用的。由于长期和汉族杂居,特别是汉人成份在回回中日渐增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就逐渐习惯于以汉语作为本民族的共同语言,并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元朝时期的“回回文”是指新波斯文、又称“普速蛮字”。当时元朝政府中设有回回译史、回回掾史、回回令史,就是用回回文起草文书、翻译文书的专职人员。同时元朝还有官办的回回国子学和回回国子监,教学主要内容是新波斯文。进入明代,尽管官方还有从事穆斯林语文教学、翻译工作的“回回馆”, 而汉语作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已经固定下来。明中叶,伴随经堂教育的兴起,出现了经堂语和小儿锦。经堂语是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经堂教育中使用的一种专门语言,它是用汉语音译阿拉伯语或波斯语,或用汉语语汇意译波斯语和阿拉伯语,并吸收和改造了中国儒、道、佛各教经典用语和民间用语的成分。小儿锦 则是经师们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创造的一种拼音文字。它用阿拉伯字母拼写汉语而成,其中包含有阿拉伯文、波斯文语汇,偶尔夹杂个别汉字。不仅在经书写作时使用,有时也被运用在通信、记事等交际中。此外,与其它民族杂居的回族也会使用其它民族的语言文字,并受到他们文化的影响。如云南西双版纳的回族,就还使用傣语、傣文,穿傣族服装,住傣族式的竹楼;云南洱源县的回族,穿白族服装,使用白族语;云南迪庆藏族自治州和西藏拉萨地区的回族,使用藏语文;和彝族杂居的四川凉山的回族,兼通彝语。此外,在内蒙古和新疆地区的回族,有不少人兼通蒙古语、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
二、历史沿革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根据现有史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并建立公共墓地。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视为回回民族的先民。宋代东来的犹太人,由于宗教上的亲近关系,后来也成为回族一部分。
13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期间,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被签发到中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国各地,成为形成回族的主体人群。在历史发展中,元代被称为“啰哩回回” 、“绿睛回回” 、以及被改宗伊斯兰教的基督教徒、祆教徒等,均成了今天回族先民。宋元时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即“占城回回”、中印半岛南部和南洋诸岛上属于马来人种的“昆仑回回”因迁居中国而成为回族的先民。维吾尔族普遍接受伊斯兰教信仰后,当其迁到内地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元、明以来,不少蒙古贵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兰教信仰而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另外,由于通婚和政治等原因,以及接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原因,回回中不断吸收了一些汉族的成分。
明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融入回族。如原籍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诸种和东南亚的“归附回回”,还有侨居的“寄住回回”,他们往往以“贡使”形式进入中国,使团成员多达数百,贡事完毕,有的返归本国,有的则侨居或定居中国,明朝永乐间苏禄东王病逝山东德州,其后人守坟,成为德州北营回民的先祖。
学术界一般认为回族大致形成于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准备时期。元代蒙古军队西侵后,把中亚西亚各族人编入探马赤军签发东来。按照规定,探马赤军“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当时回回屯聚牧养的地方,有甘肃河西、宁夏、河南、山东、河北一带,以及云南等地。此后,又有大批的回回军士在社的编制下,投入农牧业生产中去,而成为普通的农牧民。同时,被迁移东来的还有大批回回工匠、回回商人多半居住在城市和交通要道上。由于屯戍和手工业、商业的经营,共同的经济生活初步形成。同时,也由于每到一地就建立清真寺,并围寺而居,也就显露出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点。有元一代,回回人已遍及全国,伊斯兰教因之也传播到各地。
由于回回人对元朝的开国及其军事、政治、经济都有很大影响。特别是回回上层参与了元朝的政事,据文献记载,回回人在政府中担任各种职位的官吏不少,其中任职中书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参知政事等重要职务者多达320人;在10个行中书省任丞相、平章、参政等重要职务者多达65人。这给回回人在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明代是回回民族最终形成的时期。元朝灭亡以后,回回人和蒙古人一样,也有一个逐步内附的过程。随着明初全国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回回的分布和经济情况也有一定的发展和变化。在陕甘,回回继续垦荒种地,并不断有归附明朝政府的回回人迁徙到这里来,人口逐渐增加。当时陕西关中、甘肃河州、宁夏灵州至平凉、固原各州县,回民众多,形成了回回的主要聚居点。随着商业贸易的往来,回回军士的屯田镇戍,官吏学者的宦游,特别是农民起义中的流动迁徙,使回回的分布就愈来愈分散。但在农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往往聚居关厢或若干条街巷的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始终不变。明代文献记载:回回“同类则相遇亲厚,视若亲厚,视若至亲。” “自守其俗,终不肯变。” 大约经历了200多年,在伊斯兰教影响下,以回回人为主体,融合了国内汉、维、蒙等多种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为新的民族共同体。
明朝与回族关系比较密切。朱元璋曾禁止蒙古色目人更易姓氏,限制回族内部通婚,采取强迫同化政策,可见明代回族已没有了优待身份。但朱元璋“御制至圣百字赞”以及明皇室关于修建清真寺和保护清真寺宗教职业人员的谕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明初原有军垦的回回兵士已长期固定在了全国各地,并经过开荒种地,繁衍生息,形成了稳定的居住区域,而长期经商的回回也开始转向稳定的聚寺而居。这些稳定的居住区域内,形成了以清真寺为核心的共同文化,并同周围汉族一起繁衍生息,建立起了以农业为主的社会生产,同时兼营手工业、牧业,且以善于经商而闻名。
到了清代,回族社会政治地位降到了历史上的最低点。回族在全国各地聚居点仍在增加,其中尤以西北陕甘宁青和云南、山东、河南、安徽等地回族人口最为稠密。与明代一样,具有以农业为主,兼营牧业、手工业和商业的特点。此时,回族农业已十分成熟,农业人口占其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农耕方式与汉族相差无几。牧业以饲养牛羊为主,手工业以屠宰、制革、农产品加工、刺绣等为主,一些地方的回族还开发矿藏,发展矿业。商业作为回族的传统经济部门,这时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回族商人的足迹遍及乡村和城市,内地和边疆,并产生了一些着名的回族商业集团,开辟了许多新的长途交通线。经营的范围也十分广泛,以皮毛业规模最大,最具特色,出现了许多皮毛集散地。在政治舞台上,虽然回回官员也不乏其人,但就其职位和影响而言,则无法和过去相比。但是,汉文译着活动兴起和延续,经堂教育在全国普及,对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回族教育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另外,库不忍耶、嘎德忍耶、虎夫耶、哲赫忍耶四大门宦及其支派相继正式产生并在西北获得广泛传播。
回族人民具有反压迫斗争的光荣传统。明末农民大起义中,陕北和甘肃东部的回民在马守应的率领下,成为当时张献忠、李自成起义军的主力之一。清顺治五年(1684年),米剌印、丁国栋在“反清复明”的口号下,率领了持续两年的甘州起义。乾隆四十六年和四十八年(1781-1783年),先后发生了青海循化撒拉族苏四十三和甘肃通渭石峰堡回民田五的两次反对地方政府的活动。太平天国运动期间,随着各种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云南和西北回民联合当地各族人民爆发了大规模的起义。自1856至1874年,杜文秀领导的云南西部回族起义军在大理地区坚持斗争了18年。起义军主动联合汉、彝、白等族,注意协调民族关系。大理政权注意兴修水利,发展农业生产,减轻农民负担,鼓励手工业和商业发展,并开展对外贸易。与云南回民起义相比,西北回民起义的规模更大,遍及陕西、甘肃以及新疆等地。1862年,太平军和捻军进入陕西,关中各地回民纷纷响应,短时间形成了十八大营,转战陕甘,最后于1877年失败。
各地回族还以不同的形式参加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鸦片战争时期,驻防在浙江沿海一带的陕甘回、汉官兵2000名,对英国侵略者进行了英勇的抗击。1855年,在新疆塔城,由于沙俄帝国主义的贸易官蛮横地阻止中国人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开采金矿,并残暴地杀害了回族和其他民族的矿工及其家属,激起了各族人民的义愤。在回民矿工徐天尧、安玉贤的率领下,焚烧了沙俄在塔城的商栈和货物,赶跑了掠夺成性的侵略者,充分显示了回族人民反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主权的勇敢斗争精神。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回族将领左宝贵率领军队,负责平壤的守卫,在战斗中,他亲自在炮台上指挥,连战四昼夜,以身殉国。1900年,八国联军攻打北京的战斗中,一支主要由回族官兵组成的甘肃军队,在廊坊和北京正阳门等战斗中,英勇顽强,给敌军以沉重的打击。在推翻封建专制王朝的辛亥革命中,武汉、西安、成都、重庆、上海等地的回民分别参加了各种斗争。
五四运动和中国共产党成立,为回族人民的彻底解放指明了方向。在五四运动中,山东济南回民投身于当地运动,组织了“回民外交后援会”等爱国团体,参加了捣毁亲日派喉舌《昌言报》的斗争。马云亭等三位带头的回民爱国人士惨遭亲日派军阀回奸马良的杀害,进一步激起了山东、河北、北京、天津各界人士的爱国义愤。在天津,郭隆真、刘清扬等回族进步女青年,积极参加爱国演讲、宣传、请愿、示威等,并和周恩来和邓颖超一起组建了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小组——觉悟社。后来郭隆真同周恩来等同志一起为了探求革命真理,去法国勤工俭学,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1925年回国后,她一直在北京做党的妇女工作。1928年,担任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委员,1930年在青岛从事工人运动,次年,不幸被捕,坚贞不屈,惨遭军阀杀害。郭隆真等人的革命活动代表了回族中先进分子在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所作的贡献。
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地工人运动如“二七”大罢工、省港大罢工等,以及各地的农民运动,也都有回族先进分子参加。长辛店机车厂工人吴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劳动补习学校学习,受到马克思列宁主义教育,积极参加革命斗争,得到工人的信赖,被选为铁路工会委员,后在“二七”大罢工中,担任调查团团长,被军阀吴佩孚逮捕,受尽酷刑,被害牺牲。吴祯的斗争事迹,标志着回族工人的觉醒。
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在回族中播下了更多的革命种子。红军在回族地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回民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使广大回族群众深受感动,使他们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主张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抗日救国的道理。在甘肃省西吉县(今属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单家集,毛泽东主席和其他领导同志热情地与回民交谈,并参观了清真寺,向阿訇仔细了解回民的生活情况,受到回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在长征中,回族群众主动给红军送情报,当向导,支援红军。还有不少回民青年踊跃参加红军,北上抗日,在陕甘宁边区还成立了回民骑兵师。
早在土地革命时期,在陕甘红军的帮助下,甘肃正宁县龙咀子成立了回民自治政权,建立了党组织,发展了回族党员,进行了分粮食、分土地的革命运动。1936年8月,红军在甘肃宁夏交界的豫旺、海原一带的回民聚居地区,帮助当地回民建立了“豫海回民自治政府”,选出雇农出身的马和福为自治政府主席,还建立了以回民为主体的县游击大队,进行打土豪、分田地的反封建斗争。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回族中的早期实践。
抗日战争中,回族各阶层人士纷纷投入救国运动中。在陕甘宁边区和各抗日根据地,中国共产党领导回民建立了各种抗日救国组织。在回民较多的地方还帮助建立了乡一级的自治政权。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八路军、新四军的帮助下,在陕甘宁边区以及河北、山东、山西、安徽等地从无到有建立了大小数十支回民抗日武装。在陕甘宁边区,建立了回民抗日骑兵团,他们战斗在陇东一带,对保卫边区和开展回民工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在冀中,马本斋率领的回民支队,学习和运用毛泽东同志的战略思想和八路军的战术原则,对团结冀中地区广大回、汉族人民,坚持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到解放战争时期,各地回民武装多编入野战军,为解放全中国而继续战斗。在国民党统治地区的各阶层回民,面对国民党政府覆灭前的种种暴政,积极参加了罢课、罢工、罢市、抗税等各种爱国民主运动。河南、云南等地回民,积极参加了当地的反蒋敌后的斗争。在北平、天津、南京、西安、昆明等地从事地下工作的回民党员,冲破黎明前的黑暗,为迎接这些城市的解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就非常关怀回族的工作。当时,在中央党校和民族学院积极培养回族干部,并建立了回民的群众组织,帮助回族人民建立清真寺和清真食堂。毛泽东主席还为延安清真寺题了字。1941年,《回回民族问题》在延安出版,该书第一次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科学地论证了回回是一个民族,驳斥了蒋介石否认回回是一个民族的大汉族主义的谬论,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对回回民族的政策,指明了回回民族解放和发展的方向,对回族人民的革命斗争有很大的影响。
不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回回民族在历史上都涌现过不少杰出的人物,对当时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都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元朝初期着名的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任云南平章政事期间,注重农业生产,设立屯田区,倡修昆明河,广设驿站,兴办儒学,并注意协调民族关系,对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及中央政权和云南关系的密切作出积极贡献。和宋朝的包拯一样,明代的海瑞是中国历史上清官的典范、正义的象征。他一生居官清廉,刚直不阿,深得民众的尊敬与爱戴。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更广为流传。后经文人墨客加工整理,编成了着名的长篇公案小说《海公大红袍》和《海公小红袍》,或编成戏剧《海瑞》、《海瑞罢官》、《海瑞上疏》等。中国历史上着名航海家郑和,29年里率领庞大的船队,七下西洋,访问了亚洲、非洲等30多个地区和国家。这一空前壮举,促进了中国同这些国家之间的友谊和国际之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表现了中国人民大无畏的英雄气概。
在科学技术方面,回族对祖国作出了很大贡献。天文学家扎马鲁丁向元世祖撰进的《万年历》颁行全国,并建立观象台,制造浑天仪、斜纬仪、平伟仪、地球仪、方位仪、天球仪和观象仪等七种天文仪器,在中国天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元代着名的建筑学家亦黑迭儿丁是元大都宫殿和宫城的设计者和工程组织者,其设计奠定了其后整个北京城市建筑发展的基础。回回医术在外科和药物使用上都有显着疗效,其医药也有自己的体系。
在文学、哲学、艺术方面,元明以来还涌现出许多像萨都剌、高克恭、丁鹤年、丁澎、改琦等名家。元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赡思不仅通经学、文史,还钻研天文、地理、水利、算学等,作出了杰出的成就。明代着名的思想家李贽认为宇宙以物质性的阴阳二气为基础,经过无数变化,生出万事万物来,具有一些朴素唯物主义因素。强调社会平等说,反对圣人凡人之分、智愚之别,反对封建教条和男尊女卑观念,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怒斥官吏之罪恶行径,在文学方面提出“童心说”,主张创作须抒发己见,反对复古摹拟。一生着有《李氏焚书》、《续焚书》、《藏书》、《续藏书》、《李氏文集》、《李氏丛书》等。其富有战斗精神的反封建主义启蒙思想,影响了明末的社会思潮。五四运动前后,仍然起着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
唐宋时期的蕃客聚居之地,被称为蕃坊。蕃坊设蕃长或都蕃长一人,蕃长由德高望重、财力雄厚的人担任,具体封职由皇帝下诏,或由皇帝令地方官裁定。蕃长主要管理蕃坊的各项事务,依据《古兰经》、圣训行事。
为了管理来华的穆斯林,元朝政府成立“回回哈的司”,掌管穆斯林的宗教事务和刑名、词讼诸事,使自治其徒。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朝政府正式建立里甲制度,完善了基层行政组织制度,于是各地回族也纳入了其坊、厢、里甲管辖之中。鉴于回族宗教生活的特殊性,在唐宋元蕃坊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与坊厢行政单位大体吻合的教坊组织。
元代中后期,“回回哈的司”被取消,代之而来的是“教坊制”。所谓“教坊制”,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且不具有官方的政权色彩,即不是一级行政机构,与朝廷的地方机构无隶属关系,而是一种王权体制下的穆斯林从事共同的宗教活动的一种宗教组织形式。其基本特点有:(1)各教坊相对独立,教坊间没有隶属关系;(2)单一和互不结合性;(3)以一个清真寺为核心,形成融宗教、政治、经济、文化、民事处理、社会活动等为一体的教坊组织;(4)教务与寺务既分离又联系。
教坊由教众推举有名望的乡老为社头(学董、堂董)组成“伊斯力”(董事会)等管理机构,负责天课财务、寺院修建、延聘阿訇、兴办经堂教育、筹建回民公墓等有关民族、宗教事业。坊内的穆斯林,除当地基层行政机关在行政、司法、税赋、差役对其进行管辖外,其他一切婚、丧、礼、生辰、斋节等民俗、宗教活动,以及不触犯刑律的民事纠纷调解,均由教坊安排和仲裁。教坊的特点首先表现为清真寺内的三掌教制,即由阿訇(掌教)、穆安津(赞礼)、海推布(掌教法)分掌权力。其次,以格迪目的“凯俩目”(真主语言)认主学为基本教义,但也融合某些苏菲派和汉儒的观点,形成各具特色的理论体系。第三,各个教坊相互独立,各不隶属。第四,坊内教众通称为“高目(教民)”,泛称“乡老”,不分贵贱,一律平等。清初,苏菲派在我国西北部广泛流传,形成了门宦。门宦的教主对其所属的教坊实行严格控制,教主派出的“热依斯”管理一部分的教坊,由此出现了小寺属大寺领导,小寺掌教由大寺委派的现象。但因教派不同,其教坊之间的关系有的紧密,有的疏松,情形不一。
传统回族地区往往都有社会公益组织。康熙年间,广州曾经有“以思尼老人会”,负责集资买产收息,以充实各家丧葬费用,实行经济互助。后又出现了“回族老人长寿会”和“回族济丧会”,继续开展互助互济,帮助丧葬和敬老爱老、纪念先人等活动,并办理了安老所、寡妇房等机构。同时期内,河南淮阳也有过救济会、板布会、架子会等公益组织。救济会的主要内容是救济贫困回民,费用来源于清真寺董事或教长出面向回民募捐或清真寺地亩的收入;板布会是清真寺利用每年开斋节所收的天课、清真寺地亩收入及临时乐捐等,购买木板、白布,以埋葬亡人;架子会是组织回民帮助回民丧家安理亡人。清同治年间,成都清真东寺创办了清善堂,由乡老轮流出资接济阿訇、海里凡、寺师傅和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的回民。清代湖南桃江县鲊埠设立了积谷会,专建社仓,设仓长经管,由各家捐集稻谷备荒。光绪六年(1880年),当地还建立了救婴会,主要保护女婴。由各家捐集稻谷置田作为基金,凡是贫困户生女一人,发给稻谷一担二斗,一般户生女五人以上者,也同样发给,供父母用作日后出嫁之用,凡逃荒归来者生有女婴则酌量救济,对溺女婴者则要重责。该会在保护女婴上曾起良好作用。清末在湖南的其他地方还出现过敬畏堂,帮助回民家中丧葬挖墓、安葬、站者那则。清代以来,安徽寿县有庇寒所,定远县有板布会。民国年间,寿县还成立过水龙会、太和县还有回民救火会,主要负责火灾时的灭火工作。
鸦片战争后,一批回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创办了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社团,积极致力于国家建设。清光绪末年,湖北汉口建立了清真自治公益会和清和保安会,在维护地方治安、支援起义军作战方面发挥过重要作用。1911年,上海清真商团成立,积极宣传革命思想。清末,四川地区成立了文孝阁、清圣宫等回民帮会组织。前者以码头工人为主,后者以小商小贩为主。这两个组织和清真保路同志会在保路运动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五四运动时期,天津回教联合会成立,有力地声援北京各界的爱国行动。以马云亭为首的济南救国十人团,利用主麻日在清真寺内宣传反帝爱国的主张。五四运动后,回族各界中民族意识进一步增长,维护民族团结,争取民族平等权利,成为广大回族同胞的共同要求。1929年,北京成立伊斯兰学友会,后更名为中国回族青年会。主张各民族平等团结,反对大汉族主义。抗日战争时期,西安地区成立了西安回民抗日救国会,组织群众游行,散布抗日宣传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1937年,伊斯兰学会在兰州成立,同时,比较活跃的抗日社团还有西安回民学生抗敌后援会支会、西安回民青年战地服务团,包头成立了西北回民救国会。在河南、湖北、河北、四川等地纷纷成立了以宣传抗日为宗旨的回族社团。1938年成立于武汉的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是国民党统治区影响最大的回族社团。1948年时,该会在全国有39个分会,388个支会,322个区会。曾经出版《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回教文化》等。抗战期间,由中国共产党发起和领导的抗日爱国组织有冀鲁边区回民救国联合会,出版了《正道周报》和《正道》杂志。东北解放后,先后成立有哈尔滨市回民联合会,东北回民联合会、黑龙江宁安回民联合会,1949年北平市回民工作委员会成立。这些组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时代的要求,在维护社会治安、土地改革、支援解放战争、培养民族干部、解决回民问题等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文化社团有东亚穆民教育总会,留东清真教育会、中国回教俱进会。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中国回教俱进会,它于1912年成立,以“兴教育、固团体,回汉亲睦”为宗旨。1936年时,分部已达200多个。注重教育的社团还有云南的振学社、兰州的回教劝学所、北京的清真学社、湖南的常德回族教育辅助会、青海的青海回教教育促进会、北京的穆友社、追求学会等。近代回族社团的基本目标是热爱祖国、热爱民族、改良宗教、互助互济。在近代历史上,它们动员了广大回族同胞参加抗日斗争;增强了民族意识;维护了回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回族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增进了中国穆斯林与境外穆斯林之间的友好往来。更重要的是奠定和发展了回族爱国爱教的历史传统。
三、风俗文化
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和发展中始终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回族形成后,各地回族一直延续着这一信仰。伊斯兰教在唐代被称为 “大食法”,元明时期,称作回回法,回回教门、回回教等。回族的信仰包括内心诚信、诵念表白、身体力行三个部分。具体来讲,按照伊斯兰教的规定,回族必须保持六大信仰:信安拉(真主)是六大信仰的核心,即认为安拉是独一无二的,造化天地万物,日月星辰及主宰宇宙的一切。回族宗教学者把这一信条编为十六字“清真言”,即:“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信天仙,即认为除了人世即人的世界以外还有个妙世,真主用光创造的诸天仙即属于妙世的世界范畴。天仙是真主造化的,无性别、无老幼,遵照真主的意志管理天上和人间一切周转和善恶以及自然现象等。信经典,即信仰《古兰经》及其在穆罕默德之前的一切经典。除《古兰经》外,对《圣训》也很重视。《圣训》是穆罕默德的言行记录。信复生,即认为整个宇宙及其一切生命,终究有一天会全部毁灭,然后安拉使一切生命复活。人死后也可以复活。信前定,即认为人生的寿命长短,贫富贵贱,善恶丑美,一切均由真主在你生前早已定夺好。
日常生活中,履行念、礼、斋、课、朝等五功是信仰的基本功修。“念”就是男女老少都要学会念清真言。“礼”即礼拜,主要包括日常的晨礼、晌礼、晡礼、昏礼、霄礼等五时拜,每周五主麻的聚礼,以及每年开斋节、古尔邦节两次大型的会礼。“斋”就是斋戒,又称 “封斋、闭斋、把斋”。伊斯兰教历九月(莱麦丹月)来临之际,每日东方发白前进食后封斋,日落后开斋,白天不饮不食,绝性交。“课”也叫天课,属于“济贫税”,可以散给贫穷者、管理帐务者、无力赎身者、不能还债者和无依无靠的人,也可以用于修桥、办教育及其它慈善和公益事业。“朝”即朝觐,伊斯兰教规定凡是身体健康的,经济条件许可,在旅途平安的情况下,不论男女穆斯林,在一生中要去天房朝觐一次。除了五功以外,还要求子女要孝顺父母,夫妻要相互敬爱,回族同胞间互相宽忍,朋友间真诚相待等等,这均被视为信仰的一部分。
清真寺是回族举行日常五时拜、主麻聚礼和节日中会礼的地方。唐代称“礼堂”,宋代称“礼拜堂”,元代称“礼拜寺”等,明中叶以来则通称为“清真寺”。清真寺既是回族穆斯林沐浴洁身、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又是举办宗教教育、传播宗教常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讲坛和经堂,还是回族群众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以及公益事业的一个中心。平时,阿訇在清真寺给回族群众讲“瓦尔兹(戒劝)”,还要给满拉讲学,主持婚丧嫁娶屠宰食用禽畜等有关活动。
经堂教育是指在清真寺里,由开学阿訇招收穆斯林子弟,学习伊斯兰经典,传授伊斯兰教义、教法等基本的宗教知识,培养宗教宣教接班人和穆斯林专门人才的特殊教育。它是16世纪陕西渭城回族人胡登洲首先创设的,其后,其亲传弟子和再传弟子们活跃于东西南北各地,形成了陕西学派、山东学派和云南学派。在长期发展中,经堂教育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清真寺是推动经堂教育的重要场所,各地清真寺至今多附设有经堂学校。一般分为大学、中学和小学三种。经堂教育是中国回族教育史上影响最深远、延续时间最长久的一种宗教教育形式。
尽管回族形成后,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民族,但却以善于经商而着称。唐宋时代,蕃客就活跃在“丝绸之路”和“香料之路”上。长安(今西安)、河西走廊地区以及东南沿海的广州、扬州、泉州、杭州等城市,是他们经商落居的主要地区。他们开设“胡店”和“波斯肆”,经营香料、珠宝、象牙、犀角及中国的丝绸、药材、铜器、陶瓷等。先民的商业活动,沟通了中西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加强了边疆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了沿途城镇的兴盛繁荣,也奠定了回族商业文化的基础。元代回回的商业活动扩展到大江南北、长城内外。香料、珠宝、金银饰品、粮食、皮张等是他们经营的主要商品。明代回族形成后,商业经济继续发展。
回族经营传统商业主要有珠宝业、香料业、医药业、饮食、屠宰业、马贩、驼队、羊皮筏子及其长途贩运业。珠宝业和香料业是回族先民从事的主要行业。早在公元7世纪前后,有许多波斯人来到扬州、长安等地,从事以珠宝为主的生意。这个传统后来得到极大的发展,新中国建立前,北京市的珠宝业大约有70%是回族人经营的。而且回民经营的香料业、制药业、制瓷业等也蜚声海内外。饮食业是回族一项比较普遍的传统行业。俗语说:“回回两大行,小买小卖宰牛羊”;“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回族三大行,羊肉、馒头、贩粜粮”,等等。这说明饮食业是多数回民生计方式。马贩、驼队也是回族普遍经营的一个传统行业。回民在历史上就喜欢养马、骡、驴、骆驼,还经常贩运牛、羊、马、驴、骡子、骆驼等,包头等地的回民因背靠内蒙古大草原,所以一般回民都以贩卖牲畜为业,从中营利。同时,大多数“马贩”主要用驴、马、骆驼经常出去搞长、短途贩运,而且走时找几个伴儿一起走,所以,过去回民习惯称马贩为“赶脚”、“马帮”、“驼帮”、“吆骡子”,把赶车、马、骡的人叫“脚户”。
回族在饮食习惯、服饰装饰、诞生命名、成年仪式、婚姻和丧葬、节日等习俗上,都有浓厚的伊斯兰教色彩。
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回族禁食猪、马、驴、骡、狗和一切自死的动物、动物血,禁食一切形象丑恶的飞禽走兽,无论牛、羊、骆驼及鸡禽,均需经阿訇或做礼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后屠宰,否则不能食用。日常生活中,回族不抽烟、不饮酒,但特别喜欢饮茶和用茶待客。由于分散各地,形成了不同的饮茶习俗,北方回族地区有罐罐茶;云南回族中有烤茶;湖南回族中有擂茶。盖碗茶是西北回族的一种特殊嗜好。最有代表性的是“八宝盖碗茶”,即盖碗内泡有茶叶、冰糖、枸杞、核桃仁、芝麻、红枣、桂圆、葡萄干(或苹果干)等。
回族妇女一般都头戴白圆撮口帽,戴盖头(也叫搭盖头)。无论在泉州、广州、海南等沿海地区,还是在内地,一般都是绿、青、白三种颜色,有少女、媳妇、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绿色的,已婚妇女戴黑色的,有了孙子的或上了年纪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绿盖头清俊娇丽;白盖头干净持重;黑色盖头素雅端正。大都选用丝、绸、乔其纱、的确良等高中档细料制作。老年人的盖头较长,要披到背心处;少女和媳妇的盖头比较短,前面遮住前颈即可。
头饰是回族最典型、最富有特点的服饰。因伊斯兰教尚白色,因此回族视白色为最洁净、最喜悦的颜色。在衣、冠颜色上以白、绿、黑色为主。回族男子戴的无檐小白帽,亦称 “回回帽”或“礼拜帽”。有白、灰、蓝、绿、黑五色,分春、夏、秋、冬不同的季节来戴。一般春夏秋季戴白色帽最多,冬季戴灰色或黑色。帽子的样式因教派和地区不同而有差异。如哲赫忍耶教派的回民爱戴六角尖顶帽,六瓣表示坚信六大信仰,帽圆表示万教归一。除了白帽外,清真寺里的阿訇、满拉和笃信宗教的回族老人则喜爱戴缠头。
根据宗教规定,回族婴儿诞生的当天或三天之内,必须请一位阿訇给婴儿举行命名礼,即起经命,也叫回回名。命名礼首先由家庭主人,把孩子抱到门槛里,阿訇站在门口或门槛外,先对着小孩的右耳低念“班克”(宣礼词)。再对着小孩的左耳念“杀麦体”,即教民汇聚到清真寺后准备礼拜的招呼词。尔后,是男孩便在左耳里慢慢吹一口气或轻轻咬一下,是女孩则在右耳朵里吹一口气。其意思是把一个新生儿,由清真寺之外呼唤到清真寺之内,一生下来就要成为一个当然的穆斯林。仪式后,便从回教众多的先贤中选出一个美名,告诉家里人。这天,有条件的要宰羊,一般的也要炸油香、撒子、花花等,请阿訇,送左邻右舍、亲戚朋友,以示庆贺。命名礼结束后,要用红枣、白糖、红糖、冰糖水等甜东西给小孩儿开口。
宗教规定要求,男孩到十二岁开始承担宗教义务,履行“天命”和“逊乃”的宗教功课。回族男童一般在5—9岁实行割礼。回族群众对割礼非常重视。割礼这天,家庭经济条件较富裕的,要给小孩换上一身新衣服。家里一般要宰羊、宰鸡、炸油香。
各地回族婚礼形式多种多样。比较一致的程序是请媒人提亲、说色俩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亲)、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闹洞房、摆针线、回门等。婚礼时,男女各家还要摆宴席,招待宾客。当新娘子入了洞房,送亲客人进屋后,主人一方面安排接待客人,一方面请阿訇给新郎新娘念“尼卡哈”:在堂屋正中设一张方桌,上方坐阿訇,左右坐证婚人和父母亲,地下铺上毯子,新郎、新娘跪或站在上面,聆听阿訇的教诲和宣读《古兰经》有关片断,再用汉语作一番解释。证婚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入洞房。
回族忌说“死”,将“逝世”一般称为“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的称法。葬礼要经过停尸、善面、备殓、净身、下葬、纪念亡人等程序。其中殡礼(站者那则)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也有的根据亡人的遗嘱来确定,不论辈分、地位,只要懂伊斯兰教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即可。一般根据亡人无常时间的长短来采取不同规模和方式的纪念活动。纪念从埋葬的当天晚上开始,有“头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
因为信仰伊斯兰教,回族每年主要过三个重大节日,即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节日均以伊斯兰教历计算。每年教历九月为斋月,男满十二周岁、女满九周岁以上的回民,都要封斋。斋戒期满,逢开斋节,这一天从拂晓开始起来,洗大净、沐浴净身,换上新衣服,到清真寺会礼。“古尔邦”一般在开斋节后70天举行。节前家家打扫卫生,炸油香、馓子、花花等。节日当天拂晓,沐浴净身、燃香,换上整洁的衣服赴清真寺参加会礼。结束后,还要举行一个隆重的宰牲典礼,所宰的肉一份自食,一份送亲友邻居,一份济贫施舍。圣纪节是纪念穆罕默德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相传他的诞辰与逝世都在伊斯兰教历3月12日,一般合称“圣纪”,俗称“圣会”。节日这天首先到清真寺诵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迹,教育回族群众不忘至圣的教诲,做一个真正的穆斯林。这天穆斯林还要做讨白(忏悔)。仪式结束后,开始会餐。
其他节日主要有阿术拉日、登宵节、白拉台节、盖尔德节、法图麦节、亡人节。法图麦节也叫 “女圣纪”、妈妈会或姑太节,是一个纪念穆罕默德女儿的节日,在每年斋月十四。由妇女们亲自出动,收敛钱粮,架几个铁锅,熬杂豆粥,烙一些油香或炸油香,请阿訇念经祈祷并赞颂圣女的事迹,之后,让全坊男女老少一起来吃。阿术拉日源出希伯来文,意为“第十天”,一般指伊斯兰教历1月10日。相传该日是阿丹、怒哈、易卜拉欣、穆萨等先知得救的日子;还传说这一天安拉创造了人、天堂和火狱等,因此这一天被视为神圣的日子。公元680年阿里之子侯赛因于该日被倭马亚王朝所杀,这一天又成为什叶派纪念侯赛因的哀悼日。阿术拉节这天,吃各种豆类熬的粥,这叫阿术拉饭,也叫忆苦思甜饭。登霄,是阿拉伯语“米尔拉吉”的意译,原意为“阶梯”。登霄节这天晚上,大家聚集到本坊清真寺,除了礼拜、祈祷外,阿訇还要着重宣讲穆罕默德登霄的意义、情景,讲述真主对穆圣的特别恩赐。另外,云南昆明、巍山、大理、保山等回族地区为纪念清咸丰、同治年间被清军杀害的回民,定农历四月初十日定为亡人节。在亡人节时,回族穆斯林纷纷举行活动,其中昆明回民在南城清真寺集会,由阿訇讲经布道,然后登麻园公墓,恭诵古兰经,进行扫墓活动。
西北地区的回族在长期的历史中发展出了丰富民间曲艺,比较着名的就是“花儿”和“宴席曲”。“花儿”是最具有回族特色的民间歌谣,特别是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一带的回民,有手搭耳后、面对青山唱“花儿”的习惯。“花儿”又名“少年”,发源于回民聚集的临夏,后由甘肃发展到青海、新疆一带,大都在回民中演唱。经过数百年的演变,曲调有一百余种,已形成河州花儿、莲花山花儿、宁夏花儿、青海花儿等不同的流派和风格。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庄唱“花儿”,只能在野外唱。除了平时唱“花儿”外,各地还逐步形成了一些“花儿”会。
宴席曲是西北地区回民在新婚宴席等喜庆场合演唱的曲调,特别在甘肃临夏和青海民和、化隆及宁夏等地极为盛行。有些回族青年举行婚礼时,提前邀请一些有名的唱把势,前来祝贺助兴。有独唱,有对唱,有合唱,此起彼伏,增加了婚礼的喜庆气氛。
回族有习武之俗,许多清真寺还设立习武场,有的阿訇本身就文武双全,除了讲经上课外,还自任武术教练,帮助、指导满拉习武。有谚语说“南京到北京,查拳来自教门中”。回族武术种类很多,历史上曾经被称为“昆仑派”,是我国四大武术派别之一。民间流行的查拳、回回十八肘、教门弹腿、八极拳、八门拳、心意六合拳、通备拳、马家拳、护手拳、穆斯林八封太极拳、白猿通臂拳、双刀、大刀、阿里剑、伸缩剑、古兰剑、燕尾剑、鱼尾剑、河州棍、马家枪、沙家枪、环子锤等,均属回族的武术。其中回回十八肘、教门弹腿、查拳等曾作为国术列入民国时期军事训练项目中。
回族的传统体育还有踏脚、打木球和掼牛等。踏脚可一人对一人,也可二人对四人等,基本的动作是平踏、破脚、背脚、连环转、飞脚等。打木球,俗称“打篮子”、“打锁儿”或“赶毛球”。木球是用一种硬度强、不易破裂的木头制作的小球,长约8厘米,粗约10厘米。打木球,器具简单,规则明确,容易掌握。每人只要准备一根60厘米长的木棒或木板,用来击球即可。比赛场地,一般是长约30米,宽约20米,中间有一道中场线,两边底线中间各有一个3米宽、0.5米高的球门,类似冰球门。比赛时间一般为20分钟至2小时左右,分上下场。民间木球打法有三四种,如打圈杠、刁杠和赶龙等等。掼牛是每年宰牲节专门进行表演体育活动,一般没有什么严格规则,主要是根据每个人的力量和技巧,在一定时间内把牛掼倒为目的。通过拧、扛、压等一系列动作把大公牛掼倒,使之四脚朝天。这些活动均是既可娱乐,又可健身、自卫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