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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岸建设

        黑龙江省口岸概况

        2021年,我省现有国家一类口岸27个,其中水运口岸13个【漠河、黑河、逊克、嘉荫、萝北、同江、抚远、饶河、孙吴(因俄方重建未运行)、呼玛(因俄方重建未运行)、哈尔滨(受航道影响未运行)、佳木斯(受航道影响未运行)、富锦(受航道影响未运行)】,空运口岸4个【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公路口岸6个【东宁、绥芬河、密山、虎林(因俄方重建未运行)、黑瞎子岛客运(新增拟建)、黑河(新增在建)】,铁路口岸3个【绥芬河、同江(新增在建)、哈尔滨内陆港】,步行口岸1个【黑河(新增在建)】。

        我省现有的27个国家一类口岸中包含19个中俄边境口岸:10个水运边境口岸【漠河、黑河、逊克、嘉荫、萝北、同江、抚远、饶河、孙吴(因俄方重建未运行)、呼玛(因俄方重建未运行)】,6个公路边境口岸【东宁、绥芬河、密山、虎林(因俄方重建未运行)、黑瞎子岛客运(新增拟建)、黑河(新增在建)】,2个铁路边境口岸【绥芬河、同江(新增在建)】,1个步行边境口岸【黑河(新增在建)】。

        全省现有17个口岸开放运行,其余10个口岸因重建、在建、拟建、航道等原因未运行(5个水运口岸、3个公路口岸、1个铁路口岸、1个步行口岸)。

        全省运行口岸简介

        1.漠河水运口岸

        1989年国函〔1989〕25号“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六个对苏边贸口岸的批复”批准设立的国家一类开放口岸。1993年9月1日口岸正式开通过货。1994年2月16日外交部以外交函〔1994〕123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俄罗斯政府关于中俄边境口岸协定的通知”确认漠河—加林达口岸为国际客货运输口岸,并具体规定该口岸明水期进行船舶运输,封冻期进行汽车运输。1997年国务院批复同意漠河口岸对俄罗斯开展国际旅客运输业务,并允许第三国人员通行。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2万人次/10万吨。口岸目前因俄方重建未运行,仅限中俄原油管线人员和设备通关。

        2.黑河水运口岸

        1982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恢复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83年3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边境地方贸易口岸,1986年9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补充换文确认为国家贸易口岸。1990年3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国际客货运输口岸,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确认为国际客货运输口岸。2004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300万人次/200万吨。

        3.逊克水运口岸

        1989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一类口岸。1992年国务院批准逊克口岸开通边境旅游,交通部批准为江海联运国际航运口岸。2013年开通了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100万吨。

        4.嘉荫水运口岸

        1989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一类口岸。1993年5月1日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对外开放。1994年俄帕什科沃口岸正式开关。2012年6月俄方口岸因重建关闭。2020年10月经与俄方沟通,国家口岸办批准嘉荫水运口岸可与逊克口岸对面的俄罗斯波亚尔科沃口岸通航开展货物运输。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20万人次/100万吨。

        5.萝北水运口岸

        1989年4月8日国务院国函〔1989〕25号批准为国际客货水运口岸。1993年5月正式开通。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10万人次/45万吨。

        6.同江水运口岸

        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为国家一类口岸。包括东部作业区和西部作业区,简称东、西两港。西港以货物运输为主,年货运设计为400万吨,始终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东港获批开放,正推进开放验收工作。东港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60万吨。东港于1988年经国务院口岸领导小组国口字[1988]29号文件批准开通运营。2018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同江港口岸扩大开放东部作业区》(国函〔2018〕168号)批复,同意同江港口岸扩大开放东部作业区。为尽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正式作业区,现正按照《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署岸发〔2017〕226号)的有关规定,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设备。东西港合计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460万吨。

        7.抚远水运口岸

        1992年5月8日国务院批准为国际客货运输一类口岸。1993年8月8日正式开关。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120万吨。

        8.饶河水运口岸

        198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3年9月正式开通使用。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确认为双边客货运输口岸。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200万吨。

        9.哈尔滨空运口岸

        1987年7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89年9月22日正式对外开放使用。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225万人次/17万吨。

        10.齐齐哈尔空运口岸

        1993年6月4日经国务院批准的对外开放的一类空运口岸。2010年1月通过国家验收。口岸客运设计能力为70万人次。

        11.牡丹江空运口岸

        1996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8年12月正式对外开通使用。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0万人次/200万吨。

        12.佳木斯空运口岸

        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2009年末通过国家正式验收。口岸客运设计能力为30万人次。

        13.密山公路口岸

        198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2年10月经中俄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双边公路客货运输口岸。1993年5月正式开通使用。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确认为双边客货运输口岸。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5万人次/50万吨。

        14.绥芬河公路口岸

        1988年12月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进行汽车临时过货运输。1990年3月经中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汽车运输口岸。1993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换文确认为汽车过往口岸,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确认为国际公路客货运输口岸。2000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作为国家一类口岸对外开放。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600万人次/550万吨。

        15.东宁公路口岸

        198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的国家一类口岸。1990年3月经国与原苏联两国政府换文确认为双边公路汽车运输口岸。1992年1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换文确认开展旅客运输,陆续开通了至俄邻近城市的旅游业务。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再次确认为双边客货公路运输口岸。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150万人次/100万吨。

        16.绥芬河铁路口岸

        1899年6月建成于。1900年绥芬河至俄乌苏里斯克区间开始通车。1903年7月绥芬河至满洲里全线通车,距今已有百年多历史。1994年1月经中俄两国政府确认为国际铁路客货运输口岸。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开展口岸签证工作。口岸客货设计能力为100万人次/3300万吨。

        17.哈尔滨铁路口岸

        1996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一个作为内陆铁路货运口岸的试点对外开放,办理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2016年哈尔滨市政府研究决定: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迁入哈尔滨国际集装箱中心站。2018年1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迁址的批复》(黑政函〔2018〕1号)中:同意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迁址至哈尔滨国际集装箱中心站(哈尔滨市香坊区香明街1号)。口岸货运设计能力为100万人次/600万吨。